黎明破晓,驱散黑暗。晨雾如轻纱般在林间飘荡,如梦似幻。远处的山峰在黎明的薄雾中若隐若现,雄伟而神秘。山风拂过,透过树叶的缝隙,阳光斑驳地洒在李传真的脸上,形成一片片金色的光斑。刺眼的阳光让她微微皱眉,她稍微适应了一下光线,耳边是虫鸣鸟叫。李传真怔怔的坐在地上发呆。我,怎么还活着?她突然想起昨晚的一路逃亡和追杀。昨天明明已经被发现了,自己怎么一觉醒来一点事儿都没有。很快,她又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儿。就在她身旁的泥土里,深深划出的一句话。我是李慕,你是谁?李传真瞳孔巨震,心脏好像紧紧被人用力捏了一下。这是谁写的?写字的人是李慕,那我是谁?明明我才是李慕!李传真坐在原地,她看着那句话,眉头紧蹙,苦苦思索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莫名其妙的失忆,出现在陆清韫的床上,然后被人追杀,又莫名其妙的得救,地上这句奇怪的话,这样的简体,分明是她自己的字。她想了许久,终于意识到一件她不敢相信也不愿接受的事。她可能真的,因为草率的把自然之力引入大脑,从而精神错乱了。她分裂了。这是另外一个自己在试图和她说话么。那么,陆清韫她脑海中又浮现出昨晚在床上看到的陆清韫赤身裸体,荒唐不堪的画面。李传真不由自主的咽了一下口水。她心中苦涩,真,真的是她干的她居然疯到这种程度,她才那么小,到底是怎么下的去手的?李传真有些崩溃的捂着脑袋,低声骂道:“我怎么可能?我居然做了这种事,我,我什么时候对她有这种想法”我要怎么办?陆清韫之前她光是拒绝陆清韫的心意,害她病倒了,她都会有些寝食难安,现在,直接把人害成这个样子?李传真几乎要被心中的愧疚感和强烈的负罪感给淹没。她就这样跑了?对她做下那等禽兽不如之事,把陆清韫扔下不管之前她还心中抱着侥幸,万一事情不是她做的呢,是别人栽赃陷害的呢。现在她已经彻底死心,事情就是她做的。要回去吗?他怎么有脸再见她。回去对她负责,娶她?行不通啊,她会被打死的。而且,不知道她会怎么想,恐怕李传真想了许久,要怎么做。最后,她还是怕死,她不能回去。“陆姑娘,我,我会对你负责的,但不能是现在,我不能死,你等我,等我有了自保之力,我再回来找你,我当真不是故意的,我”她已经对陆清韫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过,只能以后再向她赔罪了李传真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只是一味认准一个方向就一直走。她只要能走出这片大山,找到人烟就行。努力辨别着方向,沿着山脉,翻山越岭,一路前行,李传真疲惫不堪。她已经迷路了许多次,也找不到吃的,又渴又饿,但是每次只要她一觉醒来,肚子就感觉不到饿,身边也会有水,地上会留下讯息,要求她回去羊村,李传真怎么可能乖乖照做?她选择往相反的方向前进。李传真突然又觉得精神分裂也没什么不好的。另一个她比自己强多了。又认路,又会找吃的。为什么同样都是我,差距怎么这么大呢?她不知道,晚上的李传真简直气的要死。每次醒来都是身体疲惫,饿的头晕目眩,状态奇差无比。白天那个是个废物么?怎么这么蠢?好烦夜晚的李传真没有把自己身上的事告诉给白天的自己。虽然白天的那个很蠢,但是,至少她还是原来的她,还是个干干净净的李传真。她可以代替她做个人。至于我么,就算了吧,此生无望,就让黑暗和罪恶都留在我这里。就当是,给我自己一些念想。李传真虽然走了很久,但是她却一直在这片山林里打转。白日的她或许很努力地走出三十多里,但晚上的她又会往回退个十七八里,甚至退回的距离有时候比她走的路程还多。她平白耗费了双倍的体力,却在做无用功。白天的她,想要逃离这个地方,走的越远越好。晚上的她,只想再回羊村复仇,回到主人的身边。李传真一屁股坐到地上,她累的气喘吁吁,面沉似水。晚上的她一心想要回去继续折磨陆清韫。李传真咬牙切齿,这个畜生,她休想!不能回去,回去了不说她自己会不会死,但是那个无辜的小姑娘一定会被她玩儿死。,!她无法和自己达成共识。这样下去,她就要自己被自己困死在这片山林之中了。附近的狼嚎之声也变得密集。她一边走一边警惕的四下张望。树林之中,一道道黑影飞快的掠过,哀鸣不绝的嚎叫之声,令人毛骨悚然。李传真停下脚步,不能再走了,她已经被狼群包围。她一个蓄力,几步跳上一截粗壮的树枝,果然,没一会儿,她的所在的树下已经聚集了好几十只野狼。这个数量还在不断增加,四面八方的狼群似乎都在朝着这边汇聚。好多!这一片山怎么会有如此之多的狼群。这根本就不合理。她在树上快速腾挪,试图甩开这些狼群。狼群虽然追不上她,却一直在她附近徘徊追赶,不肯放弃。好奇怪,这些狼群究竟想要做什么?李传真选择了一个感觉狼群数量比较少的方向,全速狂奔,试图离开野狼的领地。她跑着跑着,突然脚下一空,掉进一个巨大的深坑之中,头顶瞬间罩下来一只大网。李传真心中一紧,遭了,上当了!李传真正想挣脱,马上离开这里,她抬头一看,头顶之上的深坑周围已经站了数十人,正拿着长枪,弓弩对准了她。李传真坐在坑中,有些不知所措。该死的,她到底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哈哈,看看我们抓到了什么,一只迷路的小羊羔”一个身穿皮甲的高大男子蹲下身,满脸欣喜的望着坑底的猎物。显然非常高兴。“终于把她抓住了,这小子的速度好快,我的狼群差点就跟丢了。”李传真眼中的震惊之色几乎掩饰不住,怎么可能?这些野狼,居然是被人圈养的?这些身材异常高大的猎人们把李传真从坑底捞出来。一个身高足足有两米二的男人用他铁钳般的大手轻松握住李传真纤细的两只脚腕,将她倒吊着拎起来,上下打量。李传真其实还有力气可以挣扎几下,他其实中间还有好几次机会可以尝试逃走,中间他们解开网兜的时候也就是随意的把他扔在一旁,而且,李传真能感觉出,这些猎户只是普通人,这个世界不是随便什么人都会武功。但她就是全身如同筛糠一般颤抖个不停,表情呆滞,嘴巴因为过度恐惧忘记闭上,嘴角一滴一滴流出涎水,打湿了身前的衣襟。不要说逃走,她此刻全身瘫软,连一丝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不是因为对方人多,或者是武力不敌。而是身为猎物,遭遇天敌时才会有的来自本能的恐惧。这种被人拿在手里,还是这样倒吊着的姿势,上辈子她只在农贸市场看过。男人哈哈大笑道:“哈哈哈哈,头儿,咱的运气真是好极了,这还是一只未成年的小公羊,既可以吃,也可以配种,这要是在混乱之城拍卖,至少价值千金,这下子可要发一笔横财了!”另一个手持一张巨弓的中年男人示意说话的男人把羊再举高一些,道:“翰鲁,再高些,让我看看品相。”那名叫翰鲁的男子将李传真高高举起,好让头领看的更加清楚。中年男人摸了摸李传真的骨架,有看看她的脸蛋,然后掰开她的下颚,仔细查看了一下她的牙齿,满意的点点头,笑道:“确实是一只上好的公羊,看牙口大概只有十四五岁的年龄,正是肉质滑嫩的时候,而且,品相极佳,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羊。”周围的几个男人听了,也都是欣喜不已。他们在混乱之城生活困苦,他们相貌丑陋,又没有钱,置办不起丰厚的嫁妆,没有哪个上古国的女子愿意娶一个没有本事又长相粗鲁的男人。娶这样的男子,会沦为所有人的笑柄,那样的话,女人家会一辈子抬不起头来,哪个女人能愿意?他们的头领浦察宗望今年已经三十九岁,至今还是孤身一人,在混乱之城还是个黑户。男人到了成婚的年纪,还没有女郎愿意上门提亲,他们都没脸在白天出门见人。官方也不会给他们颁发混乱之城永久居民的身份,只能和父母住在一起,或者是像个偷偷摸摸的老鼠,终日东躲西藏,躲避官方的户口普查。这次,为了尽快凑齐足够的嫁妆,他们这些嫁不出去丑男人决定团结起来,冒险进入迷雾山脉,希望能找到一些奇珍异兽,或者是大型猎物,带回去挣笔银子。如果能有一笔丰厚的嫁妆,说不定他们就能打动那些挑剔的上古国女郎的心。一个满脸胡茬的大汉小声道:“那我们怎么分这只羊?我明年就要成年了,我父母现在都在催我赶紧找个如意女郎"他年纪小,跟着几位哥哥出门狩猎又没出什么力,万一他们欺负人,不肯分他一份,那他可怎么办?这些哥哥们的下场他都看在眼里,他可不想因为没有女郎喜欢,嫁不出去,一把年纪还和父母挤在一起住,蹭母亲的户口,被左右邻里,亲戚朋友嘲笑大龄剩男。,!其他大汉听了他的话都有些剑拔弩张,羊只有一只,大伙虽然是一块儿出门狩猎,但是出力有多有少,不分不合适。分的话,平分出力多的肯定不高兴,凭啥你没干活儿也来分我的羊呢徒单比习不失还要大三岁,他听出习不失是想多分猎物,有些生气道:”习不失,你年纪比我们大家都小,而且这次出来你也没出什么力,之前有危险,我们这些做哥哥的可是全都护着你,我更是一直冲在最前面。我今年都满二十岁了,还没有女郎看上我,你年纪小,还能多等两年,我们这些做哥哥的再嫁不出去,这辈子都要抬不起头来,你怎么好意思跟我们争抢猎物?“其他年长的男人们纷纷点头称是,一个浓眉大眼长相颇为英俊的高大男人也围上来酸溜溜的指责习不失道:”徒单说的不错,你比我们几人都要年轻,长得也比我们大家俊秀一些,根本不愁没有女郎:()大小姐,我真的不能娶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