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姊妹俩一个样,彻底的欺善怕恶。
“如果你有勾引老板的习惯,我建议你给我安分地回公司当助理,少在外边招蜂引蝶。
““我没有勾引任何人,当初是你硬要追我的呀!”
“问题是我追到了,你也是我的女朋友了。可是看看你的行为,根本是个严重失职的女朋友!为什么要离职不曾对我说一声呢?”他只差没有现成的惊堂木让他拍打了,活似在问案。
富蔷心虚地想躲远一点,可惜陈老大在上,没她闪躲的馀地。
“可不可以当我在表示「无言的分手」?”她悄声地提议。
“那就是说你打算甩掉我?”
天啊,为什么那么冷的声音可以喷出那么旺的火气?富蔷抖颤的心开始向天父告解。
“我没有甩掉你啦。”谁敢呀!?
“很好。意思是我们依然是情人?”
“对啦对啦。”只要能消他的气,叫她老妈她也不会介意。
“那你就少给我在这边跟兔子瞎搅和。跟我走!”抓住她的手,微一使劲,她已然被紧紧搂住,同时往门口移去。
“我要工作啦!现在不能与你约会。”
“你再也不必工作了。”
“为什么?你养我呀!”她嘘他。
不料她还真的猜对了。
“对!我养你。”大老板根本是气晕了,口不择言。
“凭什么?”她真的很敢,居然追问下去。
好!她自找的!陈善茗冲口叫道:“凭我们现在就要去公证结婚。不出半小时你就会是我陈某人的妻子,明白了吗?”
他他他……开玩笑吧!?
呆若木鸡的富蔷在被吓呆的情况下遭人挟持上车,一路往法院而去。轰轰作响的脑袋瓜正在遭受前所未有的震撼。
他不是说真的吧?
然而面对一个气得冒烟的男人而言,谁还妄想与他谈理智呢?
欲知详情如何,请待下回分晓喽!
※——————————※——————————※今天是富蓣与康恕馀第一次踏入餐厅吃饭,而且还是五星级的大饭店耶。要不是为了某种特别的原因,依他们一个生性淡泊、一个俭啬至极而言,怕是摆婚宴也会选择吃路边摊,哪会在寻常的日子轻易踏上这种地方。
幸好今天是她穿好质料衣服上班的日子,否则临时被告知要去晋见男友母后,岂不手忙脚乱。
甫一踏入五星级饭店的大门,富蓣拉了拉男友的衣袖:“吃一顿得花多少钱?”
“我订的位置是欧式自助餐,一客八百,加上服务费一成,四个人吃不到五千元,放心。”
五千元?她一个月的伙食费耶!心好痛呀!
“吃不完可不可以打包?”
他笑看她一眼,如果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他真想吻住她嘟起的唇瓣。
交往了许久,甚至已认定今生妻子非她莫属,但他仍未曾与她有过比牵手更进一步的接触,然而随着对她的了解与喜爱日深,想与她相濡以沫的欲望便日渐强烈了起来。
男人天生便有着掠夺的本能,即使是斯文君子如他,哪有可能例外?只不过他较为中规中矩些罢了。然而“爱情”这一帖迷幻药似的东西,必然有着邪恶因子在主导,引发出种种不文明的本能,上有、掠取、得到……以爱为名的战争形态,岂能不脱轨失序?
否则不相干的个体,何苦硬凑在一起,共同迁就、互相适应地过一辈子?
也许这样想是有点恐怖,但二十八年来,他敬情爱而远之,站在门外,便是秉持这种旁观者的看法。加上一直以来,女性并不曾留给他良好的印象,几乎要认为自己不会有领略这种感觉的一天。
但命定的事本难违,他遇到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