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醒过来的时候,发现楚洵已经把虎肉和虎皮都打包好背在身上了,不由得感叹他力气是真的很大。
二三百公斤的虎就这么轻易的背起来,秦淮本来还想帮他的,结果人家一声不吭的就走了,秦淮没办法,屁颠颠的跟在身后。
这个山村真的是偏僻得离谱,周围一眼望不到边的大山,据说距离镇上就将近12公里的山路,想想就让人腿软。
其实村子里有每天到镇上的牛车,两文钱一个人,但就因为原主太败家,家里一点积蓄都没有,导致他们现在连乘车的钱都没有。
楚洵余光瞥见她哭丧的脸,下意识的道:“走不了就回去。”
秦淮是个很要强的女人,被人这么一刺激,瞬间斗志昂扬,看看楚洵身上负重二三百公斤,而自己却两手空空,绝不能轻易认输。
“谁说我走不了!”
故意冷哼了一声,气冲冲的走到了前面。
然而没有坚持多久就累的够呛,这要是平路倒还好说,问题是崎岖的山路,她从小在城市里长大,从来没有走过这么蜿蜒的山路,一不小心就崴了脚,而且不止一次。
“休……休息一会儿吧……我脚太疼了!”
她直接坐在地上,脱了鞋子就开始按摩自己的脚,楚洵看着她又胖又肿的脚,目光闪了闪。
“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我回来接你。”
他看了看天色,他一个人走的话早就到了,而现在才走了不到一半的路程,再这么折腾下去,等他们到的时候镇上的集市都快散了。
到时候别说能卖个好价钱,只怕能不能卖出去都成问题了。
“不行,卖东西这种事你不懂行,会把钱卖少了的!”
按照原主的记忆,楚洵凭借一身功夫每天都能有不错的收获,但是却赚不了多少钱,有时候一头鹿能卖三两银子都不错了,秦淮觉得简直是暴殄天物。
这虎肉要是再给他卖,还不知道要亏多少钱。
说着,急忙把鞋子穿好,经过按摩,脚已经舒服很多了。
两人总算在日上中天的时候到了镇上,秦淮带着楚洵,凭借原主的记忆直接去了镇上最大的一家酒楼。
“二位客官,要吃点什么?”
才刚一进门,小二就迎了上来,这就是个小镇,穷人居多,倒也没有因为二人的穿着态度不好,反而还格外热情。
“不好意思,我们不是来吃饭的,是来做生意的,能不能引见一下你们掌柜的?”
秦淮笑得有些尴尬,生怕遭到店小二的嫌弃。
小二闻言,看了一眼楚洵背上的大背篓,神秘兮兮的问道:“这是什么好东西?”
秦淮一看有戏,学着他的样子,神秘的道:“好东西,快叫你们掌柜的过来!”
“好嘞!”
小二笑嘻嘻的离开,不一会儿就带着一个身材矮小却有些发福的中年男人过来。
“听小二说你们有好东西要卖给我,能否让我看看是什么?”
酒楼倒是很喜欢猎户打了猎物直接送过来,肉质新鲜不说,还挺便宜,比去商贩那里买划算多了。
楚洵把背篓放下来,掀开盖着的布条,秦淮解释道:“这是一头雌虎,皮毛被我男人扒下来自家留着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