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向斐然说了长长的话,郑重其事,叙意清晰。
“我好像一直都忘了告诉你,我为什么会想要结婚。心里想过很多很多,但说出口的只有只言片语——这算不算我的缺点?心里想过了,做出行动,跨过了言语这一层,想当然以为你就能懂。那一天给博士生改学位论文,说实话,他的图表很漂亮,陈述却很糟糕。我忽然意识到,即使是最科学、经过无数轮实验认证的真理,也需要语言表达、描述。
“我的过去你全部都知道,我常常觉得悲观,不喜欢跟人打交道,因为觉得人和人之间达成彼此理解的桥梁那么远,那么脆弱。在这个基础上,一个人爱另一个人一辈子,更像是一场蒙蔽双眼的自我欺骗。回头看,爱你的十二年,是走在矛盾路上的十二年。我好像坚信自己会永远爱你,又坚信自己未来某一天会伤害你。我坚信你爱我不移,又毫不怀疑有一天你会毫无预兆地将目光移向别人。
“在最后一次去斯里兰卡找你的时候,回程的飞机上,我忽然意识到,在爱情里,我让自己变成了一个结局主义者。结局主义者是没办法做科研的,因为他度不过中间成百上千次的错误,参数错误,思路错误,控制变量错误,或者是助手的操作不当……有时候,我们尝试了一百种参数,也只是获得了一百个错误的反馈,过程本身唯一的价值就是验证了此路不通。科研之路,是通往未知的路,在结果出现前,没有神或导师提前保证结果,但没有一个科研者会因为这一未知而裹足不前,当我想到这一点,我意识到了自己的荒谬和可笑。
“为了留住你,我做过很多努力,一趟一趟十几个小时的飞行,痛苦,失眠,做心理疏导,走进死胡同。但为了留住你的努力,不能代替解释我为什么想跟你结婚,想跟你一起走过后半辈子。
“我想认真地告诉你,我喜欢你的双眼,我喜欢你跟我一起出野外时对一切都充满兴趣与新奇的样子,喜欢你自以为聪明地撒谎的样子,喜欢你知道全世界都会为你兜底时的理直气壮,喜欢你的公主病,也喜欢你竟然会丢掉公主病。我喜欢你喜欢我的样子,在你注视着我的时候,我会知道,向斐然不仅活在一篇篇收录在数据库的论文里,也活在此时此刻,活在真实的现在,活在被商明宝注视的双眼里。
“很久之前,爷爷曾跟我说,早知道你们会这么辛苦,当初就不应该同意你来夏令营的请求。我说不要。即使时空再来一次,两次,一千次,一千次都通往未知的、或者悲剧的结尾,我仍然想要遇见你。那个时候,我的潜意识其实已经接受了我们一定会分开的结局,但我还是想认识你。人的顿悟总是来得后知后觉,我现在才知道,有关结局和过程的选择,我早就已经给过答案了。我爱你,不是因为知道我们会有一个好的结局后才肯来爱你,而是因为跟你相爱,被你爱和爱你一事,本身就很美。
“所以,不论我们的婚姻会是什么结局,此时此刻站在你面前的我,和恳求你嫁给我的这份心,无论时空怎么轮回或变化,都永远不会改变。
“向斐然(),永远不会后悔此时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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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明宝的双眼眨得比平时缓慢。
是不是说得太多了?向斐然问(),身体里的潮涌还未平缓,推动者他的呼吸。
直到昨夜,直到商明宝推门而入的前一秒,他都还在复诵,还在斟酌与润色。
商明宝摇头,想起什么,掩唇“啊”了一声。
“怎么?”
“忘记录像了。”
“……”
“我再说一遍?”他温和地商量着问。
“……可以吗?好长呢。”
“可以,只字不差。”
商明宝转身,状似要去找机位,被向斐然捞到了怀里。他从背后抱着她,手臂横过她小腹间。商明宝破功,噗地笑了一声,接着便听到向斐然也在她耳边笑起来。他气息很热,氤氲她的颈窝,呼吸让人听出波折,曝露他内心的不平静。
“来之前知道吗?”
商明宝摇头:“苏菲把邮件转给我了,但我没想到你会再跟我求一次婚,还有这些话。”
“这是我写过用时最长的一篇论文。”
商明宝想着,问:“六七天?”
“十二年。”向斐然继而问:“尊敬的答辩委员会主席,你觉得怎么样?”
商明宝翘起唇角:“你完了。”
“嗯?”
“我现在知道你会长篇大论了,而且可以说得很动人,以后吵架,要是你不按这个规格来哄我,我就不买账。”
“……”
商明宝又笑,在他怀里转了个身面朝向他,腰被他就势有力地搂着。
“我喜欢。”她仰眸望着向斐然,很努力地忍住那股直冲鼻腔的酸涩:“不会再有更好的表白了,比我幻想过的所有都要好。”
晚上,他们一起去了21n。
这间酒吧仍然门庭若市,周末的夜晚需要排队入场。贝斯手汤姆斯出门来迎,给了向斐然一个拥抱:“很高兴我们再次碰面不是在你七老八十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