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来说,蛮族并不可怕,因为他们智商低下文明等级较低,很难对正常人类形成威胁。
血武士则体型高大,骨骼粗壮,脾气暴烈,他们智商正常,但嗜好杀戮。传说这种人类或者生物的产生跟教会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愚昧时代曾是教会镇压反抗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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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嗜血者,外表与正常人无异,因而他们有可能潜伏在文明世界之中。这种异人类更加可怕,因为他们以人血为***通于隐蔽、潜伏和刺杀。
无论是血武士还是嗜血者,曾一度消失,直到1200年的宗教改革后,一些在权力斗争中被排斥的教士和贵族北迁进入蛮族地带,他们将分散的蛮族部落拧成一个帝国,自称大亚述帝国。但在欧罗巴人看来,他们仍习惯蔑称其为蛮人帝国。
这两种异人类就随之又出现了。
起初这种力量特别稀少,并无法与人类对抗。当他们壮大起来后,拥有一定数量之后,人类又发明了火药武器,这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个体在武力上的差异。
但现在,蛮族帝国的血武士不仅数量超出所有人的预计,普通蛮族甚至装备了先进的线膛枪,这就造成了红月战争中欧罗巴帝国的惨败。
咚咚,敲门声打断了肖恩的思考。
“康纳利先生,霍恩斯上尉命令我,请你在傍晚五点半准时到礼拜堂参加宴会,并请务必穿正装,保持良好军容,军令部来人了!”
来人是一位小男孩,名叫金-凯瑞尔,今年七岁。他跟肖恩的出身颇为相似,是伊文思修道院一位修女的养子,在阿尔斯城沦陷的那天夜里,这位可敬的修女拼死保护了他。
金在修道院的下水道里躲了足足一个月,也幸亏他先天营养不良,足够瘦小才能躲进狭小的下水道而不被蛮族士兵发现。被救起时,他的体重不足二十斤,奄奄一息。
活过来的金,仍被允许在修道院里混饭吃,并成为所有伤兵的勤务员,其中肖恩对他最好,时常故意让他替自己跑腿而给他一点小费。
“金,谢谢你。”肖恩收回思绪,从口袋中掏出十个先令,“告诉上尉,我会准时到的。另外你抽空替我买一份最新的《先驱者报》送到我的房间,顺便你替我找一下军需官罗伯特-查尔斯,他曾答应过替我从圣城邮购一批书籍,如果到了,你帮我取回,我回头把钱补上。”
“感谢您的慷慨,先生。”金十分高兴,因为一份报纸只要八个先令,剩下的两个是他的跑腿费。
肖恩发现金没有走开,问道:“还有事?”
“大鼻子上士说,你有点……”
因为出身相类的原因,金对肖恩有些亲近。肖恩道:
“加利-诺里斯上士是不是认为我很古怪?他是不是又在拿我的名头在一群大头兵中间胡说八道?”
大鼻子是诺里斯上士的绰号,一个喜欢吹牛和喋喋不休的人,但跟肖恩不是一个团,诺里斯是21师最精锐的掷弹兵团士兵,肖恩以前也不认识他。
21步兵师并不满员,但也有人的规模,不认识也很正常。
金点点头,道:“可我觉得您跟我们院长嬷嬷很像。”
“哪方面?”肖恩问道。
“她很爱看书,这里的书都是她看过的,人也很好。她曾经说等我长胖一点就教我识字。”金答道,“康纳利先生,您能教我识字吗?我可以付你报酬,我已经攒了不少钱。”
“就靠你这些天赚的?”肖恩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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