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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锋矢对阵(第1页)

这晚,秦重做了一个梦。梦里,余庆当堂翻供,反诬秦家通匪。一家大小数十口,皆被五花大绑。姚平远狞笑着,举起了屠刀。秦重从梦里醒来,浑身都是汗水。愣了半晌,犹自心悸。秦重再无睡意,起身穿衣,拉开房门走了出去。天空阴沉无光,飘着细细的雨丝,沾到脸上,透着凉意。往远处看,天边儿亮起一道微光,似是黎明四五点的样子。秦重在院中站定,脚下不丁不八,眼睛微闭、沉肩松垮,双手如抱球,开始缓缓调整呼吸。一套太极拳,行云流水,龙虎内蕴。上一世,秦重学过太极拳,并狠下了一番功夫。这一世,世上有没有太极拳,秦重不知道。但是,青云应该没见过太极拳,不然那日不会那般惊讶。或许,真的是独一无二?想着太极八法,有朝一日,竟闪耀于大宋,不由小小兴奋。很快,他的心思又回到了梦中,余庆就像一块阴影,始终遮罩着秦家。左右徘徊半晌,也想不出解决的办法,总不能一刀宰了吧?突地一下,秦重硬生生定住了脚步,眼中闪着凶光,喃喃自语,“为何不能?”他被自己的想法,狠狠吓了一跳。世人愿意遵守规则,那是因为,规则可以保护自己。在一个法治社会,一旦突破了规则,必将受到规则的惩处。秦重的灵魂来自后世,一时之间,还有着思维的惯性,所以,遵纪守法,反而成了困扰他的桎梏。然而,他此时所面对的现实,却是权贵穷奢极欲,豪绅为所欲为,平民百姓忍气吞声,纵有冤情亦是投告无门。姚平远虎视眈眈,余庆鬼蜮心肠,在这个存亡时刻,谁能帮助秦家?官府么?那就是一个笑话。利益,永远是权力追逐的腐肉。力量,才是丈量话语权范围的标尺。这一刻,秦重好似顿悟一般,念头豁然通达。雨下的更大了,从细细雨丝变成雨滴。转眼间,地下已积了水,泛着明晃晃的亮光。秦重却无觉,静静的站在雨地里,任凭雨水打湿衣服,将他浇成了一个落汤鸡。一切命运的安排,都有它的道理。暂时看不懂,那是因为,你还没有悟透。早上吃饭的时候,秦重又见到柳姨娘。只不过一天时间,柳姨娘好似苍老了七八岁,她最喜欢的满头钗环,一样也没有戴。脸色苍白,眼眶青黛,透着深深的疲累。一见到秦重,立时眼光一亮,急慌慌的走了过来。“三哥儿。”柳姨娘问道,“可有你大哥消息?”“还没有。”秦重低头吃饭,随口应道。“不。”柳姨娘扭曲了面孔,尖利的叫道,“宵儿定是在军营,宵儿定是在军营。”说着,一把扯住秦重衣袖,“多少钱?多少钱才肯放人?”“看什么看?”云姨上前两步,扯开柳姨娘的手,斥道,“都是死人吗?还不赶紧扶柳姨娘回去,成何体统。”一众丫鬟婆子,连忙上前搀扶柳姨娘。柳姨娘却是不肯走,眼睛瞪着秦重,双手乱抓,完全没了往日的风范。“好了。”秦重轻叹一声,站起身来说道,“我这就去军营一趟。”“好,好,好。”柳姨娘好似虚脱,再没有力气挣扎。怎么说,这柳姨娘也是他爹的妾室,秦重不愿闹的太难看。毕竟,秦宵是他的大哥,虽非一母同胞,也都一个秦姓。如今躲在山洞,整日提心吊胆,也该让他回家了。说罢,陪着云姨,走出了饭堂。望望天,已是云开雾散。朝阳升起,洒下金黄的光辉。黎明一阵雨,此时倒放了晴。“三哥儿,余庆不见了。”云姨轻声说道,有些担心。她上任头一天,余庆就消失不见,让云姨心里不得劲儿。府里下人们,背后不知怎么嚼舌根呢。最关键的是,前院的账册都未交接,她怕埋下隐患。“云姨放心吧。”秦重瞧着左右无人,悄声说道,“余庆被抓了。”“啊?”云姨吃惊不小,瞪瞪的瞧着秦重。“昨日,我已让柳姨娘辞了他。”秦重说道,“这个人再与秦家无关。”“竟是这样?”云姨拍拍胸口,慢慢消化这个消息。“余庆经手的账目,云姨也要仔细查查。”“对,对,我得赶紧查查。”云姨撇下秦重,火急火燎的走了。秦重也带着三饱儿,出门往军营去。他已经想定,余庆这人心思歹毒,绝不能给他机会反咬。但看他闻讯急逃,可见和狼山匪牵扯很深。逃走却不去大荔或是过河去合阳,反而奔向北城,其中必有谋算。“你去买点酒菜,到山洞等我。”秦重说道。“好。”三饱儿如今管着钱,说话也有底气。看着三饱儿走远,秦重不紧不慢,向着骁骑营而去。今日,军营之中热闹非凡,叫好声此起披伏。阔大的校场上,正在比武。军兵凡是不当值,几乎全聚到了这里。每逢边军选马,骁骑营就像过年,这种事情秦重常见,不以为意。挤进人群中,找到了师傅石勇。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场上比的是骑术,骁骑营一队,边军一队,两方对冲。最后,马上剩下人多的一队获胜。当然,此时是游戏,不会动用真家伙。人手一条棒杆,棒头包了白布,以防失手伤人。能当棍使,也能当枪使。以往骁骑营胜多败少,倒是养出了骄气,根本瞧不上边军。骁骑营守着马场,天天恣意纵马,骑术自然不差。且不说战力如何,仅是骑术,就甩了边军一大截。边军缺马,培养一名骑兵不易。然而,在与西夏的较量中,损失最多的就是骑兵。所以,边军的骑兵,大多都是新手。但是,今日不同,骁骑营碰上了对手。“康定军。”秦重坐下不久,看着骁骑营大败,登时恍然。“嗯。”石勇闷闷的点头。骁骑营输了,人人脸上无光。这已是第二场,马上还剩下两人。第一场更惨,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全军覆没。“哈哈。”一阵爆笑声,从场中央传来。一个黑大汉,娴熟的盘坐在马上,笑的前仰后合。此人相貌,与中原有很大的不同,鼻梁略高,口唇阔大,竟是一个光头。听老兵说过,这是羌人,与西夏党项同出一族。边军中羌人不少,被称为蕃兵,骑术精湛。黑大汉骑马转了一圈,神色颇为不屑。“骁骑营好大名声,今日一比,不过如此。”这话惹怒了骁骑营,顿时一片骂声。黑大汉嗤嗤笑着,也不回嘴。他越是这般,骁骑营军兵越是气恼。奈何两场都输给人家,再不甘心,也是无用。跟个泼妇似的再骂下去,更丢骁骑营的脸,场中慢慢安静了下来。“俺与你们比一场。”秦重忽的站起,高声喊道。“俺与你们比一场。”几乎同时,校场另一端,也有人喝道。秦重注目一瞧,顿时乐了。只见贺五儿,缓缓向场中央走过来,一张刀疤狰狞的脸,隐含煞气。秦重心道,五叔这是被气着了,等下有黑大汉的好看。对于贺五儿的本事,秦禹田曾说过一句话,“选锋死士,千军辟易。”军中有选锋营,每逢战事当先冲阵,最是军中精锐。但是,选锋营的伤亡,同样是军中最大。甚至,有时一场战斗,选锋无一人活着回来。能被选入选锋营,是军人的骄傲,无人不敬。一见贺五儿走出,秦重识趣的准备坐下,跟贺五儿抢风头,他害怕屁股被打开花。谁知,真有敢抢的。“算俺老鬼一份儿。”老鬼斜睨着黑大汉,走路摇摇晃晃。满脸通红,显然喝多了酒。秦重一皱眉,心道坏了。老鬼身有暗伤,每逢阴天下雨,疼痛难忍。只能靠着大量的喝酒,才能稍稍缓解。从昨日开始,老鬼就异常暴躁,想是身体更早感觉到了雨水将来。此刻,雨虽停,但空气中水气仍大。“算俺一个。”“算俺一个。”“算俺一个。”一声声喝叫,从校场各个角落传来。一个个身影,分开人群,缓缓走到了校场中央。秦重眼角一热,不由自己跨步而出,加入了他们的行列。加上秦重,正好一队十人。秦重的身边,是一群久历沧桑的老兵,头发花白,人人有伤。但是,冲天的杀气,却好似千军万马。黑大汉来自边军,自然久历过战斗。军中老兵,他岂会认不出?只看他们的站姿,就让黑大汉眼皮直跳。他是羌人,虽心在大宋,却瞧不上大宋骑兵。言语上的羞辱,自然是免不了的事。然而今天,他似乎捅了马蜂窝。但是此刻,他代表的是康定军。硬着头皮上,也绝不能认怂。“来。”黑大汉不敢嘲笑老兵,大喝一声,列开了阵势。“上马。”老鬼一声喝,纵身跃上战马。双腿一夹,当先跑动了起来,秦重等人紧跟着老鬼,缓缓绕场而行,来到出发地点。此刻,两方相距百五十步,正是骑兵加速的距离。老鬼棒杆一举,大声喝道,“锋矢,秦重为锋。”“秦重听命。”秦重抱拳,大声应道。“贺五儿,樊昌为刃。”“贺五儿听命。”“刘厚居中。”“刘厚听命。”“众位兄弟,协力杀敌。”“杀。”一声齐吼,催马开始小跑。三四个呼吸,已经调整好阵型。老鬼以秦重为锋,就是将指挥权,交给了秦重。他和贺五儿为刃,侧居秦重左右。他们俩的任务,就是保护箭锋。而秦重不必考虑两侧,只需勇往直前。这就是锋矢阵,最锐利的冲阵。不顾生死,冲破敌阵。眨眼间,已到百步距离,秦重斜举棒杆,猛地向前一指。这是冲锋的命令。十人动作划一,身子伏在马鞍,骤然加速。大地轰鸣,尘沙飞扬。全场军兵都站了起来,屏住呼吸,望向那一道一往无前的箭矢。军兵不由自主,握紧了拳头,神情肃穆。这才是沙场的气势,仅是远远看着,已神为之夺。,!黑大汉也摆出了锋矢阵,亲身为锋,怒吼着直冲而来。棒杆夹在肋下,斜斜向下,这是长枪冲阵的用法。利用战马的冲撞,都不用费力,就能将敌人一枪穿透。但是,长枪有一个弊端,只有一枪之力。一旦刺中敌人,就得丢了长枪,再换兵器。因为枪上挂着敌人,非臂力惊人,根本无力刺向下一个敌人。三十步,秦重陡然横过棒杆,双臂一叫力“咔嚓”一声,棒杆断为两截。一手持一截,当成了双锏来使。兵器向来有讲究,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战场上多用长兵,比如长槊,足有一丈多长。兵器足够长,就能先一步击伤敌人。但是,也有勇猛善战之人,更:()大宋异姓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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