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上半身裹着那张路易威登的经典印花毯,底色是深棕,包裹雪白的肌肤,显出某种如玉的光泽。
羊绒的柔软质地让他舒服地眯起眼睛,慵懒地斜倚在沙发上像是来度假。
陆崇一身泥土和草腥味,上衣被树枝勾破了好几道,发间还藏着树叶,从头到脚狼狈地站在他面前,头脑混乱。
“……林雪河?”他说。
林雪河挑眉,恍然想起他们还没正式见过面,于是施施然起身。
绒毯从他肩头滑落。他左手扶右胸,身体微微前躬,点头示意,甚至在陆崇面前转了一圈展示自己,才又自然地倚回沙发上。
“你该记住我的样子。”
车坏了,司机也不省人事。陆崇打电话处理完事故现场,也从各种混乱中理清了思绪。
“如果你说的是真的,谢了。”
他长这么大时不时都会遇到类似的事,但从天上来的还是第一次遇到。
就算没有林雪河,他自己也会解决掉,但估计会耽误明天的拍摄,没这么快捷方便。
房车里有基础的医疗箱。他拎进酒店房间,对着镜子脱掉上衣,给自己身上的抓痕和刮伤随便涂了点碘酒消毒。
出来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又叫林雪河,“脚伸过来。”
林雪河没骨头似的窝在新的沙发里,闻言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把腿伸直。
他懒得捡衣服给自己铺路,回房车时光脚踩在路边的碎石子上,被划得血痕斑驳。
反正就顺手的事。
陆崇把他的脚搬到自己大腿上,给他也消毒擦药。
靠得太近,曾说过的那种血族特有的气味就又飘进他脑子里。
各种族之间并非画地为牢,人类社会里也常有其他种族出没。人群中擦肩而过,他能最快最清晰辨认出的就是血族。
他从小就能闻到,血族身上都有一种熟透的果实和糜烂花朵混合发酵来的奇怪香味。
奇怪,但是上头,像高度酒精,闻多了会脑壳发昏。
“你人还怪好的呢。”
林雪河很敷衍地赞美了一句,接着礼貌地问,“作为感谢,可以让我咬你拿棉签的那只手吗?”
“……”
陆崇说,“不可以。你把那袋都喝完了?”
“喝完了。”他回来时还特意把空袋子也拿着,给陆崇倒了倒,“看。”
“再挤挤,里面应该还有两滴。”
“我要喝两百。”
“……你喝西北风吧。”陆崇低头摆弄着手机。
他闻言失望地皱起脸,“我救了你诶。”
“就非得喝我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