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老爹的询问,薛玉不敢撒谎。他点头道,“看样子,陆尘好像真的喜欢上养花种草了。他在自家花园里开辟了两亩花田,他对那些花苗可金贵着,都不让我碰……”说到最后,他又道,“哦,他还在花田旁边搭建了一个简易小屋,晚上就住在花田边,照顾那些花花草草。”“这样……”薛平海也是眉头紧皱。从表面来看,陆尘确实好像痴迷上了种植花木,这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儿。薛平海和陆守义的关系,可不只是不睦,而是有很深的仇怨。当年薛平海作为陆守义的帐下先锋,征战蛮族。战事艰难,薛平海被蛮族大军袭击,他带着少数人马不战而逃,损失精锐无数。逃回来之后,陆守义勃然大怒,扇了他两个大耳光,又把他当场拿下,还要砍他祭旗。后来多亏了别人求情,陆守义这才让他戴罪立功。他为了赎回罪责,只能拼死苦战。谁知道在战斗之中,又被蛮族地刺攻击,刚好刺破了他的子孙之根,从此不能人道。自从那一次,薛平海就恨死了陆守义,恨之入骨。后来他投靠了京城大人物,受到皇帝重用,如今接管陆守义的军权,坐镇南疆,就是看着陆守义。其实皇帝给他的任务,主要是盯着陆守义,防止陆守义造反。至于陆守义的独苗陆尘既然是一个废物,皇帝也不是非要他死不可。但是薛平海想法不一样。薛平海恨死了陆守义,他希望陆守义断子绝孙。这次在红袖招放火的主意,其实就是他的自作主张。他要陆守义断子绝孙!他要逼得陆守义造反,这样他才能灭了陆家满门。但是现在陆尘竟然真的沉迷花木。如果消息被皇帝知道,怕是皇帝会放过陆尘,那他又有什么理由出手呢。“既然如此,我再想想办法。”薛平海眉头紧蹙,赶走儿子。别人不一定真的要陆守义死,但他不行。如今他军权在握,可面对女人就无能为力,他必须要陆守义断子绝孙。“一个人住在王府花园里……”薛平海目中有厉色一闪。与此同时,在镇南城的另一处,也有人惦记着陆尘。镇南太守府。太守陈钊正独坐书房,面前是一份空白密折。他虽然没有军权,但手中也有一股隐藏的强大力量,锦衣卫。他明面上是太守,同时也是锦衣卫的指挥佥事。他定期都要给皇帝书写密折,汇报陆守义府中的情况。当下,正是新的一份密折书写之时。“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陈钊写着,又拿起桌上的一些纸条。这些纸条都是锦衣卫密探从镇南王府打听到的消息,事无巨细,都汇报到他这里。陈钊也希望陆守义死。他倒不恨陆守义,甚至他当年是一个小小书办,陆守义还帮过他,对他有提携之恩。但是陈钊是一个佞臣,说起来忠君,其实就是喜欢揣摩皇帝的心思,投其所好。他知道皇帝想弄死陆守义,但是皇帝找不到借口。皇帝想杀人,也要一定的理由。毕竟当今圣上自诩为“圣君、明君”,胡乱杀害功臣,岂不是成了名载史册的暴君、昏君了?所以陈钊在镇南城的目的,就是找到陆守义造反的证据。他想想写道,“兹有我锦衣卫女百户菊香,潜入镇南王府中,被其发现,秘密处死……前几日,王府少爷陆尘流连青楼,刚巧碰上火灾,臣前往镇南王府了解情况,亲耳听闻王妃刘氏鼓噪,言‘那个杀千刀的又要害我儿’,臣问她‘何人是杀千刀的’,她又改口骂臣是杀千刀的……”陈钊给皇帝的密折之中,写到陆守义,反正都是没好话。不过他也不敢胡乱编造,他又写道,“近日,陆家陆尘又沉迷种植花草,据言其颇有天赋,种出来的花草,颇为茁壮……”不久之后,他开口唤道,“方镇抚。”话音落下,一名身形彪悍的锦衣卫汉子走了进来,单膝跪下。“起来吧。”陈钊这才把写好并蜡封的密折递给他,“这个月的例行汇报,送上去。”“是。”方镇抚接过密折,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又道,“佥事大人,小菊死得很惨!我从乱葬岗找回了她的尸体,她死不瞑目啊!”陈钊眉头一皱。他知道,死掉的菊香不但是锦衣卫百户,而且还是方镇抚的姘头,两人关系非同一般。如今菊香死了,方镇抚心中自然恨意未消。他沉吟一下,又问道,“她怎么死得惨了?”方镇抚咬牙道,“菊香是被人从背后,活活踢断心脉而死!”“活活踢断心脉?”陈钊一惊,又点头道,“陆守义的亲兵总教头赵雷,就是腿法高手,恐怕就是他出手。”方镇抚摇头道,“我觉得不像。咱们对赵雷的腿法一直都有研究,没见过他这种背后踢断人心脉的招式。”“哦?你说镇南王府里还有其他的腿法高手?”陈钊心里一动。,!以锦衣卫的手段,镇南王府里有多少人,哪几个是高手,他们都有详细的记录。如今突然多出一个腿法高手,这就令人深思了。“查!立即去查!这件事一定要查清!”“下官遵命!”方镇抚立即抱拳应诺。镇南王府。陆尘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几批人盯上,他正在自己的小屋里,查看着自己这次得到的奖励。【你拒绝了狐朋狗友的邀请,选择在家清修,躲避过一次杀身之祸,系统奖励如下三件奖品,请选择其一:一、凡品顶级足具“白金丝履”二、不入流药散“蒙汗药”三、日常典籍《花木图鉴》】陆尘迟疑了一下。蒙汗药首先排除,剩下足具和《花木图鉴》。《花木图鉴》虽然对他种植有帮助,但是帮助不大。足具却是实打实的宝物。而且足具配合他的风雷腿,简直两个字,“般配”!“我选一。”当他作出选择之后,一双白金丝打造的鞋子凭空出现。他用双手接住,仔细一看,非常满意。在此前,他都是穿着这个世界的普通鞋。那些鞋正常走路是没问题,但是用来练腿或者战斗,就吃不消了。之前一脚踢碎假山,就让他的鞋有些损坏。后来活活踢死菊香,回来发现自己的鞋直接报废了。而这一双白金丝的足具,正合陆尘使用。当下,他立即换上,感觉合脚无比,而且轻巧又坚韧。他换上这双足具之后,感觉自己无论是使用《风雷腿》还是飞速奔跑,都变得轻松了许多。“等入夜之后,我找个无人之处,好好跑一圈,看看这足具是否真的那么爽。”陆尘打定主意,等到半夜,他也从自己搭建的小屋走了出来。左右看看无人,他简单热身一下,立即开始发力奔跑。月光如水,他的身影如同一道白影,飞速消失在花园的小路尽头。但他消失后,一个魁梧的身影却从黑暗中走了出来……:()玄幻:苟家十年,我举世无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