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软。
真的好软。
哪有人的手这么软的?
林庭遇直邦邦地伸着手,脑子糊成一团,也没忘记做一个假设,假设现在拿块面团让他捏,他也会觉得宋吟的更软。
他乱七八糟想着事,随身携带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彼时宋吟已经擦好直起了身,把脏了的纸团扔进了附近的垃圾桶。
林庭遇短促地皱了下眉,用另一只手点开接通,还没开口,对面就传出欢天喜地的一嗓子:“林哥!”
林庭遇啧了声,烦死了。
又是那个喜欢跟在他身后的跟屁虫。
林庭遇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因为他爸就不是个好的,老无赖生小无赖,从根上就黑。
但这也不代表他喜欢和那些爱溜须拍马的人交往,心中烦闷,正要让人有屁快放,眼角余光瞥见宋吟干干净净的小脸,话又吞了回去:“嗯,是我,什么事?”
那边的人呼吸顿了顿,显然没听过他这么心平气和的回话,立马顿悟他此刻心情不错,乐滋滋道:“哥,你之前不是答应周末一起打球吗?哥几个都到体育馆了,就差你一个。”
林庭遇哪还记得这回事,早忘了。
正要找借口不去,就见宋吟冲他做了个要走的口型,林庭遇看着宋吟离去的背影,心头又燥起来,忍了忍才回道:“等着,我现在回去。”
那边立刻“欸”了声。
林庭遇没多久就回到了学校。
体育馆灯火通明,他走到门口,一下便看到几个眼熟的面孔。
一个是跟屁虫张祥,一个是陈家的宝贝疙瘩独苗陈耀世。
张祥是个会来事儿的事精,看到林庭遇,第一个喊了声:“哥你来了!”
其他人也都你一声我一声叫起来。
林庭遇敷衍地回过,径直走到柜子前,拿出里面的球衣和护膝护腕。
体育馆里吵吵嚷嚷的,全都是阿谀奉承,眼见其他人都不要钱似的说好话,角落的一人开始着急起来,是陈耀世。
陈耀世家业庞大,平时都是别人讨好他,他还没追着别人点头哈腰过,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林家压他家一头,他必须笼络林庭遇这条人脉,他思索片刻,换上一副紧张的神情,语气吃惊道:“林哥,你手上是怎么了?这么长一条伤痕,昨天看还没有啊!”
他这么一喊,其他几人都看过来,“哥,你和别人打架打的?怎么不知会我们一声,我认识好几个能打的,绝对让别人讨不了好。”
林庭遇皱眉,从柜子里拿出护腕戴上,随便瞟了眼手臂,回道:“没打架,不小心蹭了下,没大事,开始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