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顶日光倾泻,投射到溪水里波光粼粼,好似在两人周围洒了一圈金色的碎片,以至于其间二人美好得宛如一副画卷。
热意如同沸腾的水蒸气蓦地冲上霍琚头顶,手中正在清洗的猪肉掉进小溪,溅起“啪嗒”一声水花,男人被阳光晒成蜜色的皮肤参入一抹绯色。
“啊啊啊!!我的肉!”凌息第一时间察觉猪肉掉进水里,伸手就是一个猴子捞月,成功挽救今天的午餐。
“呼——吓死我了。”凌息拍拍胸口。
对比刚才不小心亲到霍琚,他此时的情绪波动可谓是坐过山车。
“我来洗吧,你再手滑一次我的小心脏承受不住。”凌息蹲下吭哧吭哧开始清洗。
霍琚周围的粉红泡泡被凌息这个冷酷的狙击手扫射干净,一颗不剩,耳朵和脸上的热意迅速退散,胸口再无小鹿乱撞的慌张。
他忽然很想带凌息回趟军营,叫老将军们瞧瞧,啥叫真正的不解风情,榆木疙瘩。
中午仍由霍琚掌厨,吃凌息盼望许久的笋子炒肉。
竹笋是凌息新鲜采摘的,特别脆,特别嫩,散发出阵阵清香。
霍琚掏出几个铜板给凌息,“村口有家粮酒坊,卖酒人姓刘,你叫他刘阿叔便行。”
凌息毫不客气地接过铜板,一溜烟儿跑没影,跟阵风似的。
照着霍琚的指引,凌息顺利找到粮酒坊,四面八方飘荡着浓浓的酒香,他想迷路也迷不了。
一身深灰色麻布衣衫的男人弯腰检查缸子里酒曲的发酵情况,听到脚步声回过神,看清来人模样怔了怔,好俊俏的小哥儿。
“您是刘阿叔吗?我来打酒。”凌息的本地话不太地道,勉强能听。
刘阿叔看着约莫四十来岁,双手与面庞一样透出沧桑,一眼能够瞧出是个勤劳的人。
“对,小哥儿你是哪家的亲戚?从前怎么没见过你。”刘阿叔上上下下打量凌息,越看越喜欢,若是能嫁给自家儿子做夫郎该多好。
凌息有点受不住他热切的视线,“我叫凌息,是霍大郎的夫郎。”
刘阿叔笑容骤然卡住,原来已经成亲了,看来跟他家儿子没缘分。
既然没缘分,刘阿叔便没再多想,利落给凌息装了一竹筒酒。
绕过前面遮挡视线的柜子,凌息才发现刘阿叔竟然挺着肚子,他受惊般睁大眼睛,怀疑自己大白天没睡醒。
男人怀孕,那不是小说里写的吗?
小说照进现实,凌息一时半会儿缓不过来。
“给,拿着呀,发什么愣?”刘阿叔的肚子约莫六个月,不是特别大,若非对方下意识护着肚子,凌息还当人是啤酒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