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两旁,大红灯笼高高挂起,延绵不绝,将整个镇子照的亮如白昼。
行人道上,车水马龙,人声熙攘,好不热闹。
白晨夜扶着安临慕的胳膊上了街,看似是扶,实则是生拉硬拽,怕他跑了。
两人刚从客栈出来,近处的行人立马止住了脚步,驻足围观,更是有人直接将覆在脸上的面纱直接摘了。
“好俊俏的小哥哥!”
“他旁边人是谁,怎生的如此丑陋?”
“大概是个奴才吧!”
“哪有这么丑的奴仆,你说我送他花灯他会不会收?”
“别说送花灯,我给他当贴身婢女我也愿意啊。”
“……”白晨夜一脸黑线,夸安临慕就使劲夸呗,为什么还不忘来踩他一脚?他马上转变出一张笑脸,对着议论的几人道,“方才是谁想送花灯的?不用紧张,我这人从不挑剔,一概全收。”
“……”此话一出,几人全部紧张起来,稍稍退后半步。
白晨夜像是没有看出来,还朝着几人勾了勾手指,“虽说我长得不算好,但也不怎么差,今天我就委屈一下,不挑三拣四了,把你们全部收回去,谁做大谁做小,就看你们的灯笼,谁的更有心意吧。”
这边自恋成狂,那边已然作呕。
几个姑娘全部面色土灰,朝着他一阵冷嘲热讽。
“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的德性。”
“我要是你,就识相地不出门。”
“不出门?呵,要是我,连娘胎都没脸出了。”
说完,一阵讥笑声传出,惹来更多的行人。
“回去。”安临慕原本就冷若冰霜的一张脸,此时更是结冰三尺。看到外面的热闹非凡,他几乎就要掉头。
“别呀!”白晨夜死活拖着不让他走,见他这么不喜,心里早已是乐翻了,面上一派我是在为你好的神情,“我说你也不用去修仙了,再这么下去,直接成仙了。不过话说回来,就算成仙了,你也不能完全拂袖而去,总是要接一接地气的吧?沾染一些凡尘气息,总是对你有好处的。”
强词夺理了好一番,甚至不顾众人的眼光,非要拖着他钻入了人群,体验凡尘去了。
“是不是觉得很有意思?”白晨夜对于眼前的热闹很是欢喜,他本就是个好动之人,要真是与安临慕一直留在客栈,光外面的叫卖声都能将他给活生生急死。
“我不喜欢。”安临慕只是在走路,身体笔直,目不旁观,走得那叫一个形态清雅,高风亮节。
“不喜欢不要紧,兴趣除了先天带来之外,后期也是可以培养的,只要你完全把自己融入其中,就能慢慢体会到其中的乐趣,不信你试试,总会有那么两件喜欢的事。当然,路上这么多美妙的姑娘,你看看,有没有合眼的。”
安临慕忽然停下脚步,看着他,神情郑重,道,“修仙练道,重在修心,不可起欲念。”
“可也没听过神仙不能结婚的啊……哎,你在看什么?”白晨夜见他的目光竟是越过自己看向了身后,眼神专注,若有所思。不禁腹诽:这脸打的猝不及防,我要不要拆穿他?
就在白晨夜犹豫着要不要回头,看一看究竟是哪家的姑娘让他目不转睛时,安临慕竟是挣脱开他的手,走了过去。
“……”白晨夜立刻去扶他,提醒道,“安师兄,重在修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