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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第1页)

为什么会这样啊?也许是记忆太好,总是忘不掉那人无意间露出的真诚和善意,总是忘不掉自己有多喜欢他。

高中时代是很多人记忆里的白月光,是回不去的青春,但那段青春里有一个迷茫和憧憬并存的时间段——高三。

高三的日子很压抑,每天都是刷不完的题熬不完的夜,被迫早起的每一天。在那段时间里,林乐之一直很渴望压抑的天能够放一放晴,能够喘一口气,直到徐何慕的出现。

在遇见徐何慕并产生懵懂的感情后,他做了一件大胆的事,把自己做好的美食分享给徐何慕,只不过方法没那么正大光明。因为害怕被当面拒绝,所以他每天都起很早,赶在所有人之前到达徐何慕班级门口,并悄悄把做好的东西放进他的书桌里。

不管他是扔掉或者吃掉,自己都不会看见不会知道,也许猜想会有误,但这比亲眼目睹送出的吃的被扔进垃圾桶或者是当面拒绝好得多。他靠着这样的念头持续不断地送着,在每周或者每月抽出两个小时制作出来。

而在高三,时间是最宝贵的东西。

虽然得不到回应,但他觉得很幸福,久未放晴的天空好像突然出现了太阳,一切都变得有意义了起来。

哪怕这期间他还会时不时听到别人对他的评价或者是当面对他说难听的话,他都只是沉默地笑笑,因为有了比这些更让他在意的事。

直到某天这份懵懂的感情有了新的定义,叫做喜欢。

他像以往一样提早到学校,轻车熟路走到那间教室的那个座位上,却在弯下腰放饼干的时候看见整齐的书桌里放着一张明黄色的便利贴,上面写着端正的几个字。

“谢谢,很好吃,辛苦了。”

这是他第一次从一个男生口中听到这样的评价。

说很好吃,那就是吃了并没有扔掉,想到这里林乐之很开心,他把便利贴折好放进口袋里,放下饼干后走出了那间教室。后来在那张便利贴上,他写了个几个字:不客气,不辛苦,你喜欢就好。那张明黄色的便利贴被他放进了书包夹层里,尽管过了很多年纸张开始褪色变旧,它依旧被好好的保留着。

在当时那样的环境里,喜欢同性是一件为人诟病的事情,所以林乐之无声的维持着这份喜欢。

徐何慕的身边总是围着很多人,不管是从教学楼到操场的距离,还是走廊末尾回班的距离,林乐之总站在他们的另一边,在与他擦肩而过时假装不经意抬头看一眼他的脸。

但他只敢借着人群偷看,大多数时候他都只会看着徐何慕的背影。

下午五点半,空无一人的走廊里,夕阳斜射在地板上散发着金灿灿的光。彼时的林乐之从教室里出来,背上书包的那一刻突然看见前面有个人,正走在这长长的走廊里。哪怕是背影,他也一眼能看出是谁。

夕阳照射下,少年的身形挺拔俊朗,走得不急不慢。林乐之静静地跟他在后面,两人隔了十米,仿佛只是顺路而已。那段两分钟不到的路程里,徐何慕有时会停下来系个鞋带,有时会停在饮水机前接满水杯。但如果他回头看,一定会发现身后跟着的人。

可他没有回头,没有发现身后的人。林乐之也就这么安静地跟在后面。

那条只有他们两个人一起走过的走廊后来也成为了不曾忘记的回忆。

在高考前的一个月,大家都处于紧张的备考状态,课间休息时间少有人出去走动。林乐之不喜欢听周围人的吵闹声,于是干脆出去随便走走。教学楼后面的花坛里新开了几株蔷薇花,但因为现在的时间很少有人会去。林乐之本想在那里坐一会儿待到上课时间再回去就好,可他还没走近便看见一个身穿校服的男生正戴着耳机在听歌。

那个男生是徐何慕。

林乐之蓦然停住脚步,心跳莫名加快了些许。

他怎么也来这里了,好巧啊。他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坐在了徐何慕看不见的角落里静静地待着,在上课铃响之前又先徐何慕一步离开。这些名为巧合的遇见,成了这个夏天最好的礼物。

他想,他从来都不是突然喜欢上徐何慕,是有迹可循是一点一滴。他曾无数次望着喜欢人的背影,在那个蝉鸣不绝的夏天里。

原以为毕业那天是最后一次见面,却不曾想在七年后还会重逢。是不是老天也觉得他可怜,所以才会安排重逢。可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给他一个好的结局。

晚上下班后,程霁换好衣服从后门出来,冲前台的林乐之说:“老板,我先走了,你也早点回。”

“好,路上注意安全。”林乐之回答。

闻言程霁透过玻璃一眼看见门外熟悉的车,笑着说:“嘿,有人来接我。”他高兴地推开店门快步跑过去,此时车上的人正下来,两人在车前拥抱了一会儿便一起上了车。

看到这一幕的林乐之轻轻笑了笑,程霁看起来一直都很幸福,他羡慕这种幸福。

今天徐何慕没有来店里等他,也许是因为自己的冷言冷语让他受了挫觉得没意思所以不来了吧,而且他本来也没有说过要每天都来,自己又为什么要期待。

林乐之这样想着,很快换好衣服出来。此时店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关好灯后推开门走出去,抬起头时却看见在门口站着的林乐雅和裴云卓。两人脸上还挂着温暖的笑容,见林乐之出来了,林乐雅朝他热情的挥手说:“乐呀,怎么才出来啊?”

恰好的角度、恰好的眼神、恰好的微笑,在这个冬夜里像极了电影里温馨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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