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男人还挺悠哉,在几米开外找了个共享单车,坐在座椅上长腿支地,顺手捡了车筐里的小广告就着路灯看似百无聊赖地看。
当然心思全然在别处——
盛以晴才将电脑啪一声扣下,那人便瞬间凑了过来,一双眼弯弯笑起来只看得见一对卧蚕,蹦出第一句开场白:
“开完会了?可以啊!我看你人模狗样,没想到是个牧民。”
“?”盛以晴收拾包的手顿在原地,目光从他的眼睛落在他嘴角笑起来的括弧上,也学着他的语气,将手机推还到他面前,“可以啊!我看你人模狗样,没想到是个傻子。”
男人也不介意,将手机塞进口袋里,自我介绍:“陈撰。”
“盛以晴。”
“噢——”暖色灯光笼罩在他们头顶,间隔不到半米的距离,他的眸子黑漆漆的,重复了一遍她的名字,“以晴。”
初夏的天,她的吊带衫外加了一件薄薄风衣,晚风吹过她的发丝,在月色与霓虹灯下抖动,像黑夜里的瀑布,她装没听到他念自己的名字,垂了眸子将蓝光眼镜折了放进包包里,又偏头对他笑了笑:“刚才谢谢你了。”
“没事,碰巧路过……算了,也不全是碰巧,下午在nugt就见到你了。”他很直白。
“噢。婚礼?”盛以晴抬抬眉毛,半开玩笑:“不是新郎?”目光落在他的斜挎包上,包里探头探脑露出一簇浅色玫瑰与茉莉。
“不,不,我单身。”陈撰澄清,话音刚落才发掘有些刻意。留意到她的目光,不着痕迹躲开,将包里的捧花拿了出来:“对了,婚礼上收到的……我一个男的拿着有点奇怪,麻烦你帮我一个忙。”
“嗯?”
他将花束递到她的面前,弯了眸子瞧着她:“替我收下。”
三里屯的夜风微凉,拂过玫瑰茉莉与姜花的花瓣,送来幽幽清香。面前的那个男人直勾勾看着自己,嘴角噙笑,以至于从她的角度上看去,正好对着他修长的脖颈,他是典型骨骼分明的长相,皮肤极白,下颌线锋利,她的眸子恰好落在他喉结处的位置,随着他轻微的吞咽,微微上下滑动,盛以晴也忍不住跟着吞了唾沫——赶紧低头看花。
“行吧。”她轻声应,只见花束的手柄部分被层层叠叠缠上了白色的丝带,系上了蝴蝶结。她接过,凑上来嗅了,甜丝丝的香,随口询问:“你从哪里搞到的?”
“新娘捧花。”陈撰一脸诚恳,“都说接到了,就下一个结婚。”
“哈?!”
听到这个答案的盛以晴面色骤变。不等陈撰反应过来,迅速将捧花扔了回去,火速道:“谢谢。结婚您留着吧,有点急事,我先回了。”
“不、不是。”陈撰怔了半秒,不知道哪里出错,只见盛以晴已然走远了几米,姑娘背着包,包里重重坠着电脑,半边身子微微往一边倾斜,她穿细跟高跟鞋,碎步子咯哒咯哒敲着水泥地面,姿态昂扬,步履飞快,显然拒人于千里之外。陈撰苦笑,想着确实没缘分,悻悻然往相反方向走去,可才还没走两步,就身后听一声尖叫,他迅速回头,就见深夜的道路上,那道俏丽身影一个踉跄,几经挣扎,重心不稳,“咚“一声摔在了地上。
“……啊?”
他犹豫在原地,不知该不该上前。可那身影也像凝固在地面上一般,既没挣扎着起身,也没捂着伤口喊疼,只是一动不动保持着摔倒的姿势,仿佛竭力让自己融进夜色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