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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我连男人的手都没摸过(第1页)

一个女人下班后想要的生活莫过于此。简单用心的一顿饭,帅气贤惠的男人。吃完饭再吃人。上班的疲惫都被缓解,生活才会有继续下去的动力。沈泽的电话来的不合时宜。听到他冷淡的嗓音,我才想起了这位被我遗落在交大校园里的大少爷。“路上遇见了个朋友,他硬拉着我去他家吃饭,我也不想的,女人在外面总是要应酬的嘛。”“哪有帅哥,我像是会被帅哥勾走的样子吗?沈泽我警告你,我是个正人君子,我母单到现在,连男人的手都没牵过,你可不要毁我清白。”“你自己打车回家吃个饭,我等会儿给你外卖点两笼小笼包,新华酒店的?行,等会我就点。”沈言书端着煎好的牛肋排放到了餐桌上:“朋友吗?”“嗯。”“他年纪应该不大吧,平时是没有什么朋友吗,怎么好像有点离不开你?”“大学生,是挺单纯的,不过我只是把他当弟弟看,顺手照顾一下他,你千万别多想。”沈言书点了点头,金丝眼镜下的桃花眼多情莹润:“今天菜买少了,不然还能让你带回去给他吃。”“这么体贴。”相较比其他几个人,沈言书似乎从未红过脸生气。他的情感总是这样隐忍。因为身份问题和年龄缺陷,注定了他不会如同其他人一般坦率外放。我看他时,总是会情不自禁衡量他身上的价值。脸蛋,身材,家世,工作。一个向往自由的艺术家,前途无限的大学教授。能让他为我付出他所有的一切。才能让我心底膨胀的恶意得到满足。“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如果不止是朋友呢?”陶瓷盘底部和桌面发出了刺耳的碰撞声。沈言书有些抱歉的看着我,眼神轻颤:“思榆,不开玩笑了好吗?”我看着他为我失态的模样,眼神落在了他如玉般漂亮的指尖上:“开个玩笑而已,你反应怎么这么大,真爱上我了?”沈言书没有说话,他沉默着将碗里的牛肋条分割好。弯腰放在我手边时,他眼尾的红痣清晰的出现在我眼前。小巧,艳丽,脆弱。我咽了下口水,心中生出难言的破坏欲:“言书,怎么不说话?”“我不能说。”沈言书的语调沙哑轻柔:“等到你真正想听的时候,我才能回答你的问题。”我在沈言书家没待多久,就被季淮的一通电话给叫走。彼时沈言书正在画室里寻找颜料。用于做人体彩绘的颜料色彩浓烈。拿在他的手中,我都能想象到涂抹时,会是如何一幅艳丽张狂的美景。“季姐,我真要恨死你了。”在车上抽烟的季淮笑道:“怎么,在把辣弟?”“不是辣弟,是帅哥。”我回味了一下沈言书的脸,改口道:“美人,大美人。”“没看出来,我以为你对我弟那样的白纸感兴趣,结果你对这款更感兴趣?”“男人风味不一样,趁着年轻的时候多尝试一下。”季淮道:“能理解,我跟你这么大的时候也爱玩,对了,星榆今天没来工作室,他应该以为你进山了。”“我骗他的。”和季淮玩得越熟,我的本性便愈发的没有掩饰。我知道她能理解我。同为女人,她有过跟我一样的情感经历。只不过她现在海王收心,选择回归家庭。但处于相同环境时,她一定能体会到我内心的纠结与挣扎。我接过她递来的烟,打开车窗随手将空烟盒丢了出去:“他太单纯了,一直跟着我会害了他,不如早点让他醒悟一下。”“你有时候就是太考虑别人的感受了。”季淮叹气道:“他们想要的不就那点东西,什么专一,什么情情爱爱,满脑子就知道围着女人转,要是他们知道权势的滋味,我估计他都不会追着你不放。”“被困住的脑子再不清醒,一辈子也就这样了。”我笑道:“车上怪闷的,找家烧烤店喝酒?”“嗯。”炙烤的羊肉串撒上厚厚一层辣椒面。成把的韭菜和生蚝茄子,在盘子里堆得老高。我挑了串火候正好的羊肉串递给季淮,说道:“季姐尝尝,这家烧烤我以前常来吃。”季淮打量着周边的环境,用纸巾包起来一串烤串,咬了一口以后笑道:“还是你找的地方对味,我在总部的时候,她们带着去的都是些星级酒店,私房菜馆。”“什么东南亚融合料理,全他爹的都是骗钱玩意,难吃的要死。”我道:“那可不,穷人有穷人的快乐,收入跟享受是不挂钩的。”“我今晚找你也是为了这事。”季淮道:“你之前想做的选题,冲击一等奖有点难,我帮你问了几个专门做这块的前辈,她们说可以适当的加一点特色题材。”,!“特色题材?”“你要找到传承人住在苗寨,如果你能想办法拍到一点更有特色的画面,可以让你整个作品的质量上升。”我拧着眉头,没有说话。住在深山的苗族人多少有些避世神秘,且大多数排斥外来游客。我拍摄布绣技艺只需要和传承人沟通。在小范围之内取景拍摄。难度再大也是对个人而言。但要拍到一点具有特色的画面。起码要争取到大部分原住民的同意。季淮看出我的犹豫,接着道:“这次参赛的不止ic总部,据我所知,有几个资深摄影师也盯上了这次的比赛,她们对画面的掌控和技巧运用比你好,如果你的选题上不能碾压,竞争力会大大降低。”我稍加思索道:“我尽量吧。”“你要是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记得随时联系我,启动资金是有限,但是关于拍摄方面的问题,我还是可以帮你解决的。”“姐,你真是我亲姐。”季淮:“小事,我自己吃过的苦,我不想你们年轻人再吃一遍,思榆,光靠自己苦熬是没有用的,有时候别人拉你一把,你才能顺利上岸。”我深以为然。我前半生从小渔村熬到魔都。不说是勤勤恳恳的工作,也算是尽心尽力。只可惜方向不对,一点用也没有,反而虚度了我五六年的青春。人活着就要善于利用周围的资源。吃苦当不了人上人,吃人才行。:()我的26个男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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