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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1页)

后来孩子长大了,上学了,花销越来越大,王晶和于建都勒紧了裤腰带,四处欠钱供孩子上学。这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条件已经相当差了,当初于建瞧不起的王家亲戚现在各个都比他有钱,他成了最穷的那个,人一穷,志就容易短。于建开始和王晶一起捡剩,捡别人剩下的衣服,鞋。他们家都穷成这个样儿了,王晶还跟于建申请要月月给他弟弟一点钱,怕他不能生活。太可笑了,他弟弟都结婚,有孩子了,有手有脚有工作,不比他强啊,这还啃姐姐的老呢。于建不愿意,但是王晶坚持,说地可怜巴巴,说什么她只有这么一个弟弟,不管他谁管他,于建一看王晶掉眼泪心就软了,算了算了,愿意给就给吧。但那个弟弟一点感恩的心都没有,心安理得地吸着姐姐的血,真不是个东西。王晶所在的乡村中学,原校长是王晶的爸爸,下一任院长是王晶三姐,前前后后这也不短的时间,按理说,王晶在学校里应该可以横着走了,但是刚好相反,王晶还不如那些普通老师待遇好,人家会溜须拍马什么好机会都能占上,王晶这个傻子,脑袋里没那根筋,就知道给人家当小工,给点工资就乐开花了。后来王晶的三姐也卸任了,校长换了个不认识的人,再也不是他们家亲戚了,想想也知道,更没什么机会再往上走了。她这个三姐啊,真是一点都没有为妹妹考虑过,起码在卸任之前拉自己的妹妹一把,可是她什么都没做。每逢于建提起这个事儿,王晶都一脸不愿意,一脸委屈,说:“我姐对我就够好了,我有什么资格做官,就我这个能耐,给我官我都不知道怎么做,有个工资就行了呗,别太贪心!”于建还是那句话,“你就是个傻子!”王晶的三姐退休之后就搬家到省城居住了,看来在任的时候是没少捞啊!其实于建才是省城本地人,他出生于省城管辖的一个小镇,当年他是为了配合王晶的工作才搬家到这个小农村的,一住就住了半辈子。爹妈只好交给妹妹赡养。儿子上大学之后,于建开始考虑回家乡了,毕竟家乡在省会,怎么也比这个鸟不拉屎的小乡村强多了,他不想让儿子的未来窝在这个小地方。于建虽说没什么文化,但脑袋里还是装了不少事的。于建跟王晶提出搬家回家乡,并且要买房。跟他想的一样,王晶瞪大了小眼睛,说:“买房子?拿什么买啊,咱们俩哪有钱啊?一分钱也没有啊!”“没有就借!再不买就晚了!”王晶迷茫地看着他点点头,“那行,我跟我姐她们借!”于建这边就打算跟弟弟妹妹们借了,毕竟他这么多年不跟人社交,已经一个朋友都没有了。房子看差不多就买了,面积不小,于建很满意,终于回家了。虽然欠了一屁股债,但是总会有还上的那天的。事情到了这个阶段,于建仍然没有想过要出去找工作的事,反正王晶还有一份工资,勉强能养活一家三口,苦就苦点吧,他都这个年纪了,实在不想出去吃苦了。其实于建这一辈子都没有过任何理财的观念,甚至连进步的观念都比较弱。他的思想是,有口饭吃就行了,不需要大富大贵,也不需要有什么出息,奋斗哪里那么容易,还是一家三口和乐融融最重要,有钱人都没什么好结果。于建经常这样说,把王晶也成功拉上船了,王晶也跟他一个思路,并且也是这么教育孩子的。“儿子啊,有钱没用,只要你平平安安的,有个工作能养活自己就行了!”儿子于越一向特别听话,父母说什么都听,也是个省心的小孩儿。后来,于越在大学谈恋爱了,对象还是大城市来的。于建听说这个事儿之后有点高兴,因为人家家里有钱,咱们就可以借光了。将来买房子看来不成问题的。正好,他也没打算给儿子准备婚房,原本是想能省就省,一家四口住在一起的。又听说女方是挺大方的人,经常借钱给于越,还给于越买衣服买鞋。要知道于越一年到头都没买过衣服,他妈给的那点钱只够他吃饭,有时候吃饭都不够。于越也不跟家里说,后来才知道没钱的时候都是女方帮忙的,女方看于越好几年都不买一件衣服就把自己的钱都花在于越身上了。听说了这些事情之后,于建有些自豪,他儿子真有出息,想不到找了个这么好的儿媳妇。对这件事,王晶态度就比较不一样。王晶说:“那也得看她以后能不能为了咱们儿子留在这个地方工作,要是不愿意还是拉倒吧!再说他们家什么情况咱们也不知道,儿子这么单纯可别被人家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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