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盛唐两大顶尖诗家的身后,听着他们低声谈笑,纵然我心情郁郁,这座都城的意义,却瞬间豁然明朗。我没那么讨厌这个城市了。这个城市啊……这个城市就是云里帝城双凤阙、雨中春树万人家,就是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就是新声一段高楼月、圣主千秋乐未休。
要是能一辈子……一辈子跟在这两个襕衫身影的后面……可该有多好?
黄昏时分,西京城暮霭半卷,霞光万道,连空气都好像温柔起来。才从皇城官署返家的官员骑着健硕的骏马一路驰来,卖花的少妇轻快地走过街巷,额上微黄一片,反射夕阳灿丽的光,窄腰裙子颇具胡风,走动时腰身微颤,自然而然地颤出一种婷婷袅袅的味道。年迈的老人正在和人切磋残局,更有西域相貌的乐师坐在地上拨弄琵琶,清越明快如碎石击打溪水,引得一群人围坐在旁,闭目细听。坊内的小路边,树下已有人摆开了低矮的食案,将深红的李子、樱桃和紫玛瑙也似的葡萄排开,与邻人友人们对坐谈笑,借以消脱炎热的夏夜。
这是个有无数后人追思怀想的朝代,这是个有无数后人凭吊的城市。
愿为五陵轻薄儿,生在贞观开元时。斗鸡走犬过一生,天地安危两不知。那是因为,长安的开元,开元的长安,真的如此繁盛美丽呀。
是的……一个温柔着、热闹着、哄乱着的长安城。
可我……可我呢?
这时王维拐进一条绿柳荫荫的巷子里,笑道:“到了。”崔颢又嘱咐了我几句,方才离开。
王维引我走入中门,高声笑道:“瞧是谁来了!”我眼前一亮,只见堂前栽了大朵大朵的芍药,粉白红紫诸般颜色无不齐备,更有二朵并生茎上的稀罕品种,明艳宽大的花盏压低了枝茎,沉甸甸地低着头,反而别有一番艳极盛极的雍容谦逊之态?[1]。
“阿妍!”短短两个字,声音由惊愕转为明快的喜悦。
真好听啊。像一碗调得最最恰当的槐花蜜水,再多一勺蜜就太甜,再多一点水就太淡,清肝明目,解毒润肺。那嗓音虽然带着一丝显而易见的喑哑,却反而多了一份柔韧,那是从一个病弱之躯中生出的凝定和执着。
那个声音的主人——
她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女人,没有之一。
博陵崔氏啊!这个女子,让人一看便知是那高华风流的崔氏后人。
她的腰很细,细到她浅蓝色的衣衫无法掩饰。她的脸色和嘴唇都有些发白,显然重病在身。她不像我在坊间所见的很多女郎,她们丰满、妩媚,大唐的风韵从她们的每一根发丝流泻到每一根手指,再写满在甜美的笑容里,哪怕画着诡怪特异的时世妆,也特异得快乐,生机勃勃。
但她依然是从容的,优雅的,不容任何人轻视的。
史书上说王维“丧妻不再娶,孤居三十年”。看到这个女子,我就理解了这句话。经历过这样的美好,还有什么样的美好能入得了你的眼?诀别了这样的美好,想再放脱这个尘世的一切乱枝芜叶,岂不是会变得非常容易?
生命的前十几年里,我一直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学业也罢,容貌也罢,我曾在我的小小范围内优秀着,也骄傲着。
但是此刻,我不想再看见她。尽管她这么美好。
我低头搓着自己的手指和手掌。与人写了一年家书,风里来雨里去,我的手是我最不喜欢的部位,手指生硬,掌纹粗糙,全无女性的柔腻细嫩之美。
她是一面镜子,将你自己的不完美如数映照其中,避无可避。长安城的晚霞太过灿烂耀目,我眨了眨眼,于是有一滴水落下,浸湿了我的掌心。
我痴痴望着她,直到身后王维轻咳了一声。她眸子一转,笑道:“是了,听说阿妍忘了从前的事。我姓崔,名瑶,行七。你和我的交情很深,我方嫁与他时,便识得你了,那时你才七八岁,整日追在我身后,说‘喜欢瑶姊’——待我慢慢分披与你。”
“我看不必。”我和王维皆道。我回顾,他笑:“阿妍且说。”
“瑶姊你这般美。”我平心静气,“我见了你,就喜欢你。七八岁时如此,今日亦复如此。美貌便是交情,哪里还要叙什么交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