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周和满又带回来一个好消息。
周城玉回电报说,嫌麻烦不愿意出租老家的房子,如果有人想买倒是可以便宜卖,只收一千五。
“我去找那位傅同志说清楚了,让他去槐树村租房。”周和满道,“五块钱也全都退给他了。”
“……”周晚梨想起他上午还叮嘱自己,不要让丁兰香“穷大方”,结果自己还不是一样。
不过这次周晚梨什么都没说。
傅同舟惹不起,吃亏是福。
只要从此远离这个危险源就好。
当然,还是希望派出所能派人来看看。
原本周晚梨对此并没有抱太大希望,惊喜的是,在腊月二十六这天,还真有两位公安来到了周家湾。
两人并没有直接来找周晚梨,而是挨家挨户走访询问。
一方面是确认一下“野人”的事是不是真的,另一方面也是保护周晚梨——所谓“野人”极有可能是逃犯,万一真有这么个人,他们又没抓到,被对方发现是周晚梨报警,说不定会报复她。
“野人?可以吃吗?”
“你看我穷得连饭都吃不饱,像不像野人?”
“我见过啊,还偷了我家一只鸡!你们给不给赔?”
“真的有,长着四条腿呢!”
“……”
走访一圈下来后,得到的消息更混乱了——有几个人说见过“野人”,但描述的样子各不相同。
“野人”不可能同时出现那么多,显然这些人只是信口开河,或者看到点婆娑树影便强行脑补。
好在两位公安对这件事原本就不太相信,倒不算太失望。
年底是盗贼猖獗的时候,乡下村子虽然穷,家家户户也会办年货。外面买的东西可能不多,但肉蛋油这些东西都会准备,尤其很多人家会杀过年猪,每年失窃的数额都不小,甚至可能引发更恶性的案件。
因此派出所也有任务,需要在年前挑几个村子去走走,震慑一下那些盗贼。
要不是因为这个,他们是不可能因为“野人”来这一趟的。
不过既然来了,他们也顺便宣传一些法律常识,提醒大家有事别冲动要找公安——比如抓到小偷不能直接打死,要交给派出所。
“偷东西的贼凭什么不能打?”
“就是,有手有脚不好好干活跑来偷鸡摸狗,就该打断他们的手脚。”
“现在的贼娃子都凶得很,我们不动手,难道等着被他们打吗?”
“……”
村子里没什么恶性案件,关系到切身利益,大家对小偷的厌恶程度可能比杀人犯还要大,一时间群情激奋,吵作一团。
两位公安脸都绿了:“……”
正要发脾气,就听见一个甜甜的女声道:“抓贼的过程中有搏斗很正常,不然怎么抓?贼又不会跪下来等着大家绑。这样不算‘直接打死’,你们不要胡搅蛮缠,打扰公安同志的工作。”
村民里也不都是“榆木疙瘩”,闻言不少人纷纷附和:“我们一定遵纪守法!”
两位公安脸色这才好起来。
今天来的一位公安正好是那天派出所值班的中年公安,他认出刚才说话的人是周晚梨,将她叫到一边,低声道:“我看你是个聪明的,又读过书,比好多大人都明事理。以后村子里要是有什么事,你记得要来报警,不能由着他们莽撞胡来,知道吗?”
周晚梨眨眨眼,也小声问:“你们是不是在山上找到什么了?”
中年公安没承认也没否认,只是道:“去年有个村子,就是抓到小偷把人打死了,结果进去好几个村民……哎,傅同志,你来了?”
他后半句话是冲着周晚梨身后说的。